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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家语文课程标准》关于高中作文的教学目标
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综合  点击数914  更新时间:2010/5/19 10:30:51  文章录入:顾团  责任编辑:顾团

1.学会多角度地观察生活,丰富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,对自然、社会和人生有自己的感受和思考。

2.能考虑不同的目的要求,以负责的态度陈述自己的看法,表达真情实感,培育科学理性精神。

3.书面表达要观点明确,内容充实,感情真实健康;思路清晰连贯,能围绕中心选取材料,合理安排结构。在表达实践中发展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,发展创造性思维。

4.力求有个性、有创意的表达,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自主写作。在生活和学习中多方面地积累素材,多想多写,做到有感而发。

5.进一步提高记叙述、说明、描写、议论、抒情等基本表达能力,并努力学习运用多种表达方式。能调动自己的语言积累,推敲、锤炼语言,表达力求准确、鲜明、生动。

6.能独立修改自己的文章,结合所学语文知识,多写多改,养成切磋交流的习惯。乐于相互展示和评价写作成果。45分钟能写600字左右的文章。课外练笔不少于2万字。

 

*高中阶段的作文教学要达到怎样的目标。
  根据学生的情况,按照教学大纲和高考的要求,我们把作文教学目标确定为以下几点:

一、语言表达通顺、流畅、优美;

二、要有较为深刻的思想,对问题的看法要有自己较为独到的见地,要懂得辩证地看待问题;

三、要有真情实感;

四、要会讲道理,也就是要会理论阐述和分析;

五、内容要丰富,要有一定的文化品位,要能体现自己的人文素养,写出自己的个性与特色;

六、文章结构思路明晰、条理清楚、层次井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