妈妈冤枉了我
苏州五年级 顾家国
今天,妈妈又在家里面开了一次“法庭审判会”。这次“被告”是我,“原告”是爸爸和姐姐。判官则是我的“妈妈大人”。我的律师是小狗狗猪头。
妈妈大人开始审判了。“说吧,原告,你们到法院里告他什么?”
爸爸说:“还真有那样子呢!(妈妈咳嗽了一声,警告爸爸)报告长官,我的女儿几百块钱丢了,怀疑是他干的。因为只有他碰过我女儿的钱。”
“被告,是这样吗?”
我说:“没有,我没有。我只拿了10元,去吃酸辣粉了。说我拿几百,你们有什么证据吗?”
姐姐:“我也不知道那是真是假。我可能梦到了自己的钱不见了,也可能是真的。”
爸爸:“那就是你了!没有错,只有你知道钱在那里。”
妈妈:“好!本案结束,你被告5天不能看电视。退堂。”
“不!不是我。真的不是我。我真的只买了酸辣粉。”
过了几天,妈妈大人查清了真相。当时姐姐只是梦到了她有那么多钱。我被“无罪释放了”。
点评:这篇文章形式不错,有点意思。但,你的心理活动没有很好写出来哟。如被冤枉之后的心情等。加油!